业务领域
Practicing Areas
SHANGHAI SPRING LAW FIRM
关于我们
2019年,伴随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律师制度恢复四十周年之际,“上海太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更名为“上海春天律师事务所”,预示着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今天,法治的阳光来了,律师的春天到了,法律人逐梦扬帆。春天律师总部位于上海,业务遍及中国内地和香港,以及印度、孟加拉、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管理、非银行金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典当等)、并购、PE/VC、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其他争议解决等专业化法律服务。
法治的阳光 律师的春天
专业化 品牌化 国际化
The sunshine of the rule of law, the spring of lawyers,Specialization, branding and internationalization
专注优质法律服务
FOCUS ON QUALITY LEGAL SERVICES
春天律师始终秉承“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专业法律服务”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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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所中标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2020年10月12日,由春天所管理合伙人郑辉主任牵头、本所律师组成的专项法律诉讼服务团队,首次参与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水务”)的竞标,在多家参与竞标的大中型律所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上海城投水务2020年供水分公司水费欠费专项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넶276 2020-10-20 -
春天所中选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春天所将秉承“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专业法律服务”的理念,以服务客户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务实创新,团队合作,关注细节,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넶366 2021-01-21 -
资讯|春天律师助力平安银行快速完成特殊资产处置
春天所郑辉律师团队长期致力于不良资产并购重组、大中型商业地产股权并购等法律业务,整合资金、资产、金融机构等相关机构,已经具备丰富的特殊资产业务经验。
넶189 2020-12-21 -
印度春天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
印度所由数十名法律职业人士组成,其中包含五名印度律师(Advocates),这是春天所在海外首次战略布局。对春天所布局海外市场具有重大意义。
넶628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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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民法典》中关于保理合同条款的解读
在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民法典》于合同分编将保理合同列为“有名合同”,并以九个条款进行规制,这不仅意味着实践多年的保理业务被国家认可,更意味着对保理业务的规范从部门和地方规章上升为国家法律,对保理业务规范的理解和适用有了更进一步的明确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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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关于合同法主要变更内容的梳理
从日常生活来说,外出就餐、购物、搭乘交通工具等都是合同的体现;从商业活动而论,合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防范风险的重要防线之一,事先约定的越细致,规避风险的能力越强;不同性质的合同,有其相应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是在《合同法》的基础上予以进一步补充完善,本文就其关于合同法主要变更的内容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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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4
印度最高法院有关仲裁的司法管辖地的讨论
印度律师在起草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时,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往往会以仲裁作为争端解决机制。通常在仲裁条款之后,会附上一条印度某地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条款。许多委托人经常无法理解,许多国家法律目前明文规定在争议解决条款中诉讼与仲裁不能并存,为何在印度却在争议解决条款中既设置有仲裁条款,又存在管辖法院呢?这并非表明印度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与仲裁中二选一[1],而是将诉讼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兜底形式和手段。比如约定当事人之间如果仲裁不成、亦或是仲裁无效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而更多情况下这个额外的条款存在的意义,是合同双方当对仲裁条款的效力存否、仲裁员选定、仲裁范围等有争议时,双方可以选择一个管辖法院对该仲裁有关的程序性问题进行定分止争,抚平争议,以顺利推进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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