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律师参加“最高检第三十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
“最高检邀请您8月17日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原本平淡如水的饭后休息时间因为这条信息而令人兴奋,我一时之间对这突如其来的幸运有些难以置信。一周前,在检索时发现“最高检首次对全体民众开放”上了热搜,便点击查看了相关信息并报了名,原本只是抱着尝试的心态,毕竟中国司法两高之一的最高检不论对于一般民众亦或是法律工作者都隔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而全国范围的1%的中选率,更是可遇而不可求。
沉浸在激动心情中,时间也过的特别快,转瞬我已踏上前往北京的高铁,不禁感叹我国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遥想高中时第一次去北京,乘坐了一夜的动车,而现如今最快的高铁,仅需4个半小时左右即可抵达首都,实现了京沪铁路的朝发午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坐落于北河沿大街,该地块清属皇城,乾隆时称北河沿,民国时称东安门河沿。1949年后因其地处东安门以北,原御河岸北段称东安门北河沿。1965年整顿地名时改称东安门北街,1981年更为现名。
首都的交通在周末的早晨依旧繁忙,驱车到达最高检大门外时刚过九点,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早已等待着参访人员。在通过常规性的安检后,签到领取个人参访证,稍事休息便由本场次的检察官带领前往探寻最高检平日鲜为人知的办公场所。
由于地处故宫限高区域内,不同于各地检察院拔地而起的高层建筑,最高检的整体建筑是向内延伸设计的,靠近故宫侧为三层,另一侧加盖第四层,楼层的限制并没有阻挡最高检庄严神圣的威仪,青瓦白墙的设计既舒适又不失大气。道路边立着一樽青铜的“铸刑鼎”,铸刑鼎的起源可追溯至春秋时期,在当时奴隶制时代,刑律由少数上层贵族所掌握,贵族得以随意处置不知刑律的百姓,使得百姓对其产生畏惧,从而巩固其的绝对统治性。后郑国正卿子产有心改变这一局面,将刑书铸于鼎之上,在王宫外公示于众,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此举,震慑了宗氏贵族的气焰,为其他阶层的兴起创造了条件。各利益集团、社会阶层以及经济环境随之发生变化,“铸刑鼎”这一重大改革措施推动了中华文明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发展进程,也是中国法制史上跨越的一大步。在最高检的院落中放置中国法制史的里程碑,刚好与本次活动应景,可谓“古有郑国相子产破旧象铸鼎公布成文法,今有最高检开展检查在身边开放日活动”。
迈上阶梯跟随检察官步入大厅,背景墙上是一副巨大的山水画,与众不同的是,山水画并非由笔墨画就,亦非由丝线织就,而是由来自全国31个省市(港澳台除外)的石头打磨组合而成,寓意“公正如山,清廉如水”,配合墙面、地板上的图腾,庄严神圣中又不失设计感。
在这个曾经接待过无数中外领导人、高级官员的大厅里,我们聆听了本场负责人最高检副张雪樵检察长的欢迎词。人民检察院顾名思义是人民的检察院,人民的司法是群众的工具,由群众中来又回到群众中去。检察院就像一家工厂,那么工厂位于何处?工厂的生产流程、生产工序是怎么样的?工厂出产的产品是否可以让民众放心?相信很多人都有上述的疑问。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境界提出了要求,提供了空间。近年来,我国在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司法公开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无论是提升司法公信力还是树立法治权威,都必须建立健全阳光透明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故,最高检打破以往仅针对特定对象开放的规定,对不特定公民打开了大门,让民众得以了解、关注最高检的工作,同时也对最高检的工作予以监督,甚至有机会参与其中。
简短而精炼的欢迎词后,工作人员带领我们依次参观了最高检案件管理大厅、人民检察史展览陈列室、检委会会议室、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等处。案件管理大厅的讲解人介绍了检务公开系统,检察院为了实现行政的便民、高效,分流当事人、律师按照不同身份进入APP的路径,便于不同需求的使用者快速达成个人诉求。同时也了解了最高检统一受理审核案件、集中监控办案流程等工作机制。
在人民检察史展览陈列室的参观中,我们在讲解员的带领下重温了人民检察事业的光辉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初称为人民检察署,后在讨论人民检察署组织法时,毛主席提出检察工作这样重要,完全叫“院”,由此“人民检察署”正式更名为“人民检察院”。此番更名,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一府两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国家机构体制正式形成。而历代检察服的演变,从军装到西装则更好的体现了贴近民意,执法为民的检察精神。在陈列室中还发现了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赵德汉的原型,2014年5月,前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因贪污受贿被调查,反贪局在其家中发现了2亿现金,重量达1.15吨,使用16台点钞机清点时,当场烧坏了4台。反贪污贿赂总局成立于1995年11月10日,原属最高检内部的重要职能机关,2018年2月23日,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反贪局全体检察官“转隶”至国家监察委员会,继续履行对公职及相关人员的的监督职能。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可谓是最高检的心脏,我们坐在检委会委员开会的座位上,体验发言人的实时视频跟踪功能和表决功能,全方位模拟了检委会的议事表决程序,会议室的实用设计体现了科技兴国与依法治国的理念。当谈及去年轰动一时的“昆山于海明反杀案”时,参访者产生了很高的共鸣度,在该案件曝光后一夜之间有逾4亿人浏览、参与讨论,因此案社会影响巨大最高检和江苏检察机关主动介入,详细指导了案件的定性意见,也让正当防卫的定义、界限浮出水面,被公众所了解。在去年准备考法时,关于正当防卫的认定还没有很细致的标准,对于被害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正当防卫的限度较为模糊,何时属于正当防卫而何种情形又属于防卫过当?这种界限的模糊往往在现实侵害发生的时候,于被害人的生命法益有着重大甚至是不可逆的影响。对此最高检2018年底公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专项阐释了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积极解决正当防卫适用中的问题,为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办案参考,也让民众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有效的捍卫自己的人生安全。指导性案例在后续类似案件中也发挥着标杆作用,诸如“赵宇正当防卫案”、“河北涞源反杀案”等亦使用该标准予以认定为正当防卫,成为了新时代法制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是集合全国检察院数据之所在,可通过远程视频技术连线各地检院实时通讯,实现高效远程办案,让我们切身体会了“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科技创新理念。
参访的最后一站是在多动能厅观看专题片《走近人民检察》,了解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进程。我所参加的第二场次的主题为“公益诉讼——青山绿水展笑颜”,在专题片后由第八检察厅的王检察官为我们介绍公益诉讼的设立与变革。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自2017年7月1日起,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得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此行政公益诉讼在被告的适格性上,区别于以往检察系统起诉违反公共利益的企业及个人时的民事公益诉讼。
在论及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法理由时,主讲人提及了“公地悲剧”,一个令人陷入沉思的名词。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是经济学中的著名理论,是由美国加州大学教授哈丁在1968年提出的现象,指的是当某种稀缺资源不具有排他性使用权时,若每一个使用者都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使用资源,则必将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使得资源受损甚至无法再生,从而损害所有人的公众利益,上演由个体理性行为导致的社会非理性悲剧。我最近一次看到这个词是在《福利国家之后》一书中,作者从以拥有令人称羡的国民福利著称的欧洲国家为例,揭示了政党为讨好民众、获取选举胜利而不断透支国内有限的资源,从破产的冰岛、国债高筑的希腊等国总结福利国家普遍存在的低效和腐败,在现实层面上印证了哈丁教授公地悲剧理论的现实意义。欧洲诸国国力的持续走低,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切的经济发展与繁荣都不能脱离可持续发展,只有维持青山绿水的整体环境,才有我中华儿女展笑颜的未来。
在数个典型案例中印象最深的是重庆市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自2018年4月起为期2年的行动,力图能够及时发现、纠正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截至2018年12月底,重庆市检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59家。涉及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污染,非法捕捞破坏渔业生态环境,长江岸线整治等长江流域亟待处理的重点问题,既维护了生态环境的安全,又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的期盼。
水,为生命之源,长江更是中国的母亲河,其水质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到民众的健康与生活,重庆市检的此专项行动真正体现了“民之所盼,检之所向”的服务精神,切身落实了“以检察蓝守护身边的公益”。
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对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国的检察官,代表公共利益,把政府告上法院,这是了不起的体系,光这一项制度,就使中国的司法制度成为全世界最有力的司法制度之一。”张副检将这种制度的落实归功于我国一党执政的国情,才能急人民之所急,赋予检察院公权力,能够直接起诉政府机构,完成发达国家目前还未做到的,“官告官”的崭新诉讼模式。
半天的参访临近尾声,离场时我逐一向为了开放日而加班的检察官们致谢,走至张副检身边时,被询问是否为在校生?在得到去年已研究生毕业,现以实习律师的身份在律所工作的答复后,还亲切询问了毕业院校、实习地点等细节,并提及自己之前也是律师后经过遴选进入检察系统,鼓励我也可以尝试这一路线,为法治社会添砖加瓦。
曾几何时司法对于百姓来说是曲高和寡、神秘不可接近的,甚至一度认为惹上官司是罪大恶极的情况,为了改善民众的这些观念,鼓励他们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公、检、法系统都在积极推进公众对新时代的司法工作认识的深度与广度。我也在此次参访中更坚定了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决心,以及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的初心。